退款政策
最後更新日期:2026-07-01
本政策適用 Distrib Network 提供之行動應用資安合規稽核、複核與閘門檢查等專案制服務。本站不販售實體商品,亦不提供線上結帳;款項依報價單約定以銀行轉帳或其他雙方同意方式支付。
1. 退款資格概況
若我們因自身原因無法於約定時程開始或完成已付款之範圍,您可選擇改期或就未履行部分申請退款。若專案已依約交付約定成果,原則上不予退款。部分完成時,得就尚未執行之工作階段協議部分退款或折抵後續服務。
2. 申請期限
請於知悉可主張事由後 14 日內,以電子郵件向 hello@distrib-network.digital 提出,並附報價單編號、付款證明與說明。逾期提出者,我們仍得酌情處理,但不保證受理。
3. 全額與部分退款
全額:適用於我們尚未開始任何準備工作(含尚未索取或尚未使用您提供之存取),且雙方書面取消之情形;或因我們單方取消且無法改期。
部分:若已完成範圍對齊、材料檢視或部分測試,退款金額為已付費用扣除已完成階段之對價。階段對價以報價單或委託確認書列示為準;未列示時依實際投入工作天比例計算,並事先以書面告知。
4. 不可退款項目
- 已交付之報告、對照表、閘門通過/待修清單與書面問答
- 您要求之範圍外加作,且已書面確認並完成之部分
- 因您未於約定期間提供必要存取或聯絡窗口,導致時程空窗而衍生之保留時段費用(若報價單已載明)
- 第三方規費或您自行採購之工具/授權(本服務原則不代購)
5. 取消與改期
開始工作前 5 個工作日以上書面取消:已付訂金可全額退還或全額改期一次。少於 5 個工作日:得收取不超過已付金額 30% 之準備成本,其餘可退或改期。改期須雙方同意新時程;一年內可改期一次為原則,再次改期視檔期另議。
6. 訂金與缺席
部分專案要求訂金以保留檔期。若您於約定啟動日無故未提供存取、未出席啟動會議且未於前一工作日通知,我們得視同該時段已消耗,訂金不予退還,但可協商以剩餘款項折抵後續較短之閘門檢查。
7. 已開始之工作與材料
一旦我們使用您提供之建置、帳號或文件進行檢視/測試,該階段即視為已開始。即使您中途決定停止,已開始階段之費用不予退款;未開始階段可依第 3 節辦理。我們不會向您收取「材料進貨」費用;稽核過程產生之內部筆記屬工作產物,停止後不另行販售。
8. 退款方式與處理時間
核准後,退款將退回原付款帳戶或雙方同意之帳戶。處理時間原則為核准後 10–14 個工作日(視金融機構而定)。我們會以電子郵件通知核准結果與金額計算方式。
9. 例外
若報價單或個別契約另有退款條款,以該文件為準。消費者保護法強制規定優於本政策不利於消費者之約定。
10. 聯絡
退款與取消請求:hello@distrib-network.digital · +886-7-7330791 · 8 Mei Shan Road, Niaosung Village, Kaohsiung Country